北京出臺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積分信用管理辦法
點擊量:發布時間:2024-10-22 13:17
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規范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秩序,促進社會消防技術機構誠實守信,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,近日,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制定出臺《北京市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積分信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,對在北京市進行工商注冊登記且在國家消防救援局“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”錄入生效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積分信用管理。
管理辦法明確了評價對象、評價周期、等級設置、積分信用應用等開展積分信用評價方法,緊扣營商環境改革任務要求,構建“分級分類監管+信息化監管”的新型監管體系。辦法明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積分信用等級劃分為優(A、A-)、良(B+、B、B-)、中(C+、C、C-)、差(D)四等九級,評價周期為一個自然年度,每個評價周期初始分值為700分。在評價周期內,通過機構自主上報和“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”等系統的數據歸集,確定各技術服務機構的積分,并按照積分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,并在檢查比例頻次、柔性執法、推優評先等方面確定分級差異化監管措施。辦法明確評價對象在重大、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中被追究責任,或被列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,直接評定為D級并即時調整公布評價信息。
辦法還在信息化監管方面做了積極探索,通過消防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系統,實現“積分信用等級”量化智能評價,機構通過該系統進行自主上報,并根據《管理辦法》設定的指標體系進行判定,存在異議的,可通過該系統進行申訴;同時依托北京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系統,對各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、執業項目進行統計,并上傳給消防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系統,既實現了消防技術服務質量的非現場監管,又能為積分等級的評價提供技術支撐。



